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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峰小学教务主任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意见

发表日期2017/6/23 17:05:14 作者:王先进 有871位读者读过

目前,学校教务主任职位出现空缺,我校拟聘任教务主任一名。根据江宁教字(2006)第28号文,制订实施意见。

一、聘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教育理论,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熟悉和掌握教育教学规律,有一定的教育理论素养和教科研能力。

3、团结协作,联系群众,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于律己,公正廉洁,为人正派,顾全大局。

4、掌握学校管理的基本规律和方法,能运用现代科学手段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测评估,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

5、参与竞聘人员须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6、参与竞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名教师、学科带头人等业绩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7、参与竞聘人员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8、参与竞聘人员需担任教研组长及以上职务。

二、竞聘程序

1、成立组织。学校成立竞聘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党支部、中层、工会和教职工代表等组成。

2、公布岗位。在全校范围内公开竞聘教务主任一名。

3、公开报名。报名由符合任职条件要求的人员个人书面申报,在下周一中午12:00前报至校党支部王先进处。

4、资格审查。学校对自荐人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竞聘人员名单。

5、民意测评。全体教职工参加定于630日上午举行的竞聘会议。

6、任前公示。根据民意测评和考核情况由竞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任人选并予以公示。

 

江宁区上峰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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