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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峰小学关于开展创建无烟学校管理要求和规定

发表日期2009/5/5 7:27:57 作者:无 有928位读者读过

一、开展健康教育、营造学校无烟环境

1、学校建全健康教育制度。在教职工和学生中开展控烟教育,宣传吸烟危害,提高健康意识,增强控烟自觉性。

2、学校制定禁止吸烟的管理规定,并对违反规定的吸烟者进行教育、劝导。

3、进一步优化学校物质环境。学校的建筑和卫生设施逐步符合卫生标准;学校周边小卖部(学校为产权人)不应当出售不利于健康的食品和用品(包括香烟);要经常组织学生参加校园的清洁和美化活动。

4、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树立良好的校风;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对有特殊困难的学生提供支持和帮助;在学校里不同民族、不同性别的学生都受到尊重,改变少数学生因为在学校感到孤独、苦闷而“借烟消愁”的现象。

5、加强与社区的联系。学校要主动联系社区和家长,争取支持;社区支持并参与学校的禁烟、控烟等健康促进活动;家长积极参与学校的健康促进活动;学校积极争取大众传媒和社会舆论的支持,校园内广泛禁止所有虚假、误导及其他欺骗性方式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6、培养个人健康技能。将“吸烟有害健康”的教育内容纳入健康教学计划;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掌握个人健康技能;组织和鼓励学生参加健康教育课外活动,并将健康知识向家庭和社区辐射与传播。

7、开展各项健康服务。定期对全校教师和学生进行预防性体检,建立健全健康档案;开展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包括吸烟有害健康的心理疏导,以及预防肺结核病在内的各种传染病。

8、禁烟学校根据情况设立独立的吸烟室(处),吸烟室(处)必须配有向外的排气通风设备。

二、禁烟场所及要求

1、禁止吸烟的范围:凡是中小学、幼儿园除专门设置的吸烟室以外的所有公共场所均属禁止吸烟的范围,包括教室、阅览室(图书室)、实验室、活动室、公共办公室、会议室、宿舍等公共场所。

2、禁烟场所必须做到:

(1)小学生要严格遵守日常行为规范,严禁吸烟。

(2)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张贴醒目的禁烟标志。

(3)教师要为人师表,率先禁烟;对来校参观、听课、开会、检查、参加活动和联系工作的人员及家长,要及时告知不得在学校禁烟场所内吸烟。

(4)在接受上级检查、指导和外单位观摩、考察等活动时,不向领导和客人敬烟。

(5)不得在禁烟场所摆放香烟和吸烟器具,不设置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和物品。

(6)对在禁止吸烟的场所的吸烟者要劝其停止吸烟或离开该场所,对不听劝阻者,按本单位的禁烟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