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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上峰小学教职工管理制度.doc

发表日期2018/7/19 14:53:40 作者:皇甫小利 有1830位读者读过

江宁区上峰小学教职工管理制度

一、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敬业奉献。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对工作高度负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对工作敷衍塞责。

3、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教书育人。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塑造学生健全人格,启发学生创新精神。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为人师表。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平等对待学生家长,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以粗鲁言行对待家长。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6、终身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遵守教师培训制度,不断学习,与时俱进,自觉更新教育观念,完善知识结构,潜心钻研教育教学业务,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

为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顺进行,使管理逐步于规范化、制度化,进而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特制定教职工若干纪律规定。

二、出勤制度管理

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坚持工作者,应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填写请假条,依据请假审批权限履行请假手续。

1、事假。要从严掌握,一般不准请假。请假在2天之内,由副校长李小兵批准、调整好工作并办理请假手续(假条当天交办公室);请假在3天及以上由校长彭高林批准、调整好工作并办理请假手续(假条当天交办公室)。

2、病假。因病不能坚持工作需请假者,应持医院证明或县以上医院诊断建议书,办理手续,请假审批权限按请事假的规定执行。

3、婚假、产假、丧假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连续请病、事假三个月以上,按国家规定执行。

4、领导及教师外出办公事须先向校长室报告、办完事后及时返校,不得借办公事为由办私事。

5、值班教师必须7:00前到校并履行值班职责。

6、学校实行统一按时上下班制度,上班期间不得溜岗,值班领导每天必须2次查岗,凡查岗时脱岗的依缺旷论处。

三、关于集会要求

学校组织的各种大、小型会议、以及政治理论学习、升旗、教研活动等,教职工都要按时参加,有病、有事要及时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按旷工处理。

四、关于教学工作要求

1、教师要按时上下课,要做到提前2分钟候课,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旷课,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上课期间不会客,要关掉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在上课期间接听或拨打电话,一旦发现要提出口头批评,屡教不改,学生反映强烈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3、严禁酒后登台上课,违反规定并造成严重影响的,按教学责任事故处理。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调课,确有特殊原因需临时调课,必须经校长批准。如私自调课按旷课处理。

5、教师不得有任何不尊重学生的言行,不得以任何形式体罚,伤害学生。体罚,伤害学生要按教学事故处理,并作出公开检查,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教师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6 、在命题,阅卷,登分等工作中一定要严格保密。公正平分,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学生透漏考试题目。泄露和徇私舞弊者按教学责任事故处理。

7、要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不迟到,不早退,不得中途离开考场,不看书读报。认真分发和装订试卷。丢失试卷按教学责任事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