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峰中心小学教育技术团队章程
发表日期2014/7/2 12:53:56 作者:王先进 有1231位读者读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队的宗旨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和电化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团结全校广大教师,共同开展电化教育的理论研究、实用技术的协作交流和经济成果的推广工作,为发展我省电化教育,促进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做出贡献。
第二条 本团队受上峰小学校长室管理,接受上峰小学教育技术室的指导。
第二章 任 务
第三条 本团队的主要任务是:
(一) 促进电化教育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
(二) 宣传电化教育的意义和作用,推动各学科教师关心支持电化教育工作。
(三) 与校内外有关团体开展横向联系,进行学术交流活动。
(四) 规划、协调和组织电化教育研究,举办各种学术活动,评选、推荐和推广电化教育研究的成果和经验。
(五) 研究电教管理模式,协同有关部门培训电化教育管理干部、教师。
(六) 编印有关刊物和资料,交流电化教育信息,协作完成电教教材的制作任务。
第三章 会 员
第四条 凡积极支持本团队活动,热心电教事业,在理论或实践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承认本团队章程,履行本团队义务,办理入会手续,即为本团队个人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退会的自由。
(二)有优惠享受本团队提供的刊物、资料和优先参加本团队组织的重要活动的权利。
(三)有承担本团队和学校电化教育技术室委托任务的义务。
(四)支持本团队的工作,提供或协助本团队解决开展活动的条件,定期向本团队理事会反映情况,汇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执行机构。其任务是审定协调本团队工作计划,听取并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推选常务理事和正副理事长;确定会长、副会长,聘请名誉会长和顾问。
第五章 附 则
第六条 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报校长室备案。修改章程由理事会提出修改意见,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本团队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