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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野菱儿文学社的原则

发表日期2008/12/1 9:52:35 作者:无 有857位读者读过

            加入野菱儿文学社的原则
   (一)、挑选社员。文学社出于多方考虑,为了让初三学生集中精力备考,迎接挑战,也为了给七、八年级学生展现自我的机会,我校决定有一定作文水平,热衷文学创作的七、八、九年级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经过筛选,择优录取。一经录用,便成为花雨文学社的成员,每次活动必须参加。
   (二)、竞选社长。从入选的社员中竞争上岗,有一定领导能力和组织能力,且酷爱文学创作者均可报名参选。
  (三)、连载小说。如今各类文学作品中,最受青少年欢迎的当属小说。因此,文学社开展连载小说活动,与其他小说不同的是,此书的作者并非一人,它的完成需要你的参与,要的是你展开想象的翅膀,编写属于你的传奇。每次我们会从众多的作品中选出最精彩的续文作为本期的开头,期末评选最佳“妙笔生花”奖,机会难得,切莫错过!
   (四)、开展文学讲座,由语文老师自己选题。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悠久文化历史源远流长,其中文学占了很重要的位置。从以往的诗词歌赋到如今的新型文学,文学无不散发着独特的魅力,时而激昂豪迈,时而行云流水。但目前青少年对文学的了解基本停留在表面,无法深入地鉴赏佳作。基于这种情况,文学社决定开设讲座,心动不如行动,加入吧!
    三、文学社组织机构
顾       问 :黄秋森 李小兵
总   社   长:朱梦琴 
负   责   人:杨雪、周池  
教   学   点:上峰小学教科室办公室
文学指导老师:皇甫海燕、聘请优秀语文教师
四、文学社的活动安排
(1)文学社每2周活动一次,初定周二下午,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如有可能,每学期将聘请作家来校作报告。
(3)文学社成员定期上交高质量的文章,为《花雨》小报和《花雨》特刊提供稿源。
五、社员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

〈1〉、社员有对文学社工作监督和批评的权利。
〈2〉、社员有优先在校报和校刊上发表作品的权利。
〈3〉、社员享有文学社规定的其它权利。
2、义务 : 

〈1〉、社员有遵守文学社纪律和有关要求的义务。
〈2〉、社员有参加文学社活动的义务。
〈3〉、社员有定期投稿的义务。
〈4〉、社员必须履行文学社规定的其它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