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峰小学音乐学科期末考查
发表日期2026/1/29 13:11:50 作者:闵庭廷 有位读者读过
上峰中心小学2025-2026年第一学期
音乐学科期末测评方案
以《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22年版)》为依据,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音乐学习特点,坚持“以美育人、以乐促学”的理念,注重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关注学生音乐兴趣的培养、基本音乐素养的形成以及艺术表现力的发展。通过科学、全面、多元的评价方式,促进学生音乐能力的全面提升,激发学生对音乐的热爱。
检验学生一学期以来在音乐知识、技能、情感态度等方面的学习成果;
激发学生参与音乐活动的积极性,增强自信心和表现力;
帮助教师了解教学效果,反思教学行为,优化教学策略;
引导家长关注孩子的音乐学习,形成家校共育的良好氛围;
培养学生初步的审美能力、节奏感和合作意识。
发展性原则:关注学生个体差异,重视进步与成长;
激励性原则:以鼓励为主,增强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与信心;
综合性原则:兼顾知识、技能、情感、表现等多方面;
趣味性原则:测评形式生动活泼,符合低年级学生年龄特点。
年级 | 考察内容 |
1-2年级 | 1:演唱一首学习过的歌;: 2:听辨欣赏过的歌曲,用口头表达的形式(听辨情绪,速度,力度,描述音乐故事等);模仿节奏:用指定方式(如拍手)打出稳定拍子或简单节奏;认识几个简单音符。 |
3-4年级 | 1:背唱一首学习过的歌; 2:听辨歌曲:口头表达,增加重要歌曲的曲名,作曲者,演唱形式(合唱,领唱,对唱等),主奏乐器等等; 3基本乐理知识考核:围绕书本上"成长的足迹"知识点; 4:小乐器考核:竖笛吹奏一首本学期学习过的作品。 |
5-6年级 | 1:背唱一首学习过的歌; 2:听辨歌曲:口头表达,增加重要歌曲的曲名,作曲者,演唱形式(合唱,领唱,对唱等),主奏乐器等; 3基本乐理知识考核:围绕书本上"成长的足迹"知识点; 4:小乐器考核:竖笛吹奏一首本学期学习过的作品。 |
注:音乐考核应将期末考核与平时课堂表现,音乐社团表现相结合,综合考评。
融入更多元化,更有趣,更能体现音乐亥心素养(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文化理解)的评价方式。全面,真实地反映学生在音乐学习中的收获和成长,激发他们的兴趣和潜能。
采用“过程性评价(40%)+终结性评价(60%)”相结合的方式。
课堂参与(15分):积极举手发言,认真参与歌唱、律动等活动;
学习态度(10分):遵守纪律,爱护乐器,尊重他人表演;
平时表现(15分):根据平时小测验、小组活动、音乐游戏等表现记录评分。
项目 | 评价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歌唱测评 | 演唱1首本学期歌曲 | 30分 | 音准(10分):基本准确;节奏(10分):稳定无明显错误;表现力(10分):有表情、声音自然。 |
节奏模仿 | 模仿教师打出的简单节奏 | 15分 | 能准确模仿2-3个节奏型,节奏清晰。 |
音乐常识问答 | 回答简单音乐问题 | 15分 | 能正确回答3-5个基础问题(如:这首歌是快还是慢?这是什么乐器? |
总分范围 | 等级 | 评定说明 |
90-100分 | 优秀(A) | 音乐表现突出,歌唱准确有感情,节奏感强,积极参与,掌握良好。 |
75-89分 | 良好(B) | 能较好完成各项任务,演唱基本准确,节奏稳定,态度认真。 |
60-74分 | 合格(C) | 能完成基本测评内容,有少量错误,参与态度尚可。 |
60分以下 | 需努力(D) | 表现较弱,需加强音乐基础训练和兴趣培养。 |
采用“音乐小舞台”形式,创设轻松愉快的氛围;
可分小组进行,或个别展示;
教师可配合钢琴或伴奏音乐辅助测评;
鼓励学生加入简单动作或乐器伴奏,提升表现力。
测评时间:建议安排在期末复习周,每生测评时间控制在3分钟;
评价结果不公开排名,以等级+鼓励性评语形式反馈给学生和家长;
对于特殊学生(如音乐感知较弱或有特殊需求者),可适当调整测评内容与标准,体现个性化评价。
“你唱歌的声音真动听,像小百灵鸟一样!”
“节奏感很棒,拍手非常准确!”
“你越来越喜欢音乐课了,老师为你高兴!”
“继续加油,相信你会唱得更棒!”
2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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